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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女性车厢试设三周 仍是“混装”
   2017-07-20 15:31:55    文字:【】【】【

6月28日,广州地铁在1号线开始试设女性车厢,引起市民热议。三周过去,女性车厢的实际效果如何?近期媒体频繁曝光“地铁色狼”,女性车厢的设置能否令其避而远之?19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广州地铁1号线一探究竟。

按照广州地铁公司安排,从6月28日起,工作日的7:30至9:30、17:00至19:00,一号线往广州东站方向的最后一节车厢和往西朗方向的第一节车厢(两边站台的2~5号屏蔽门)设为女性车厢。不过,女性车厢属于倡导性质,并不具备强制性。

昨日实地探访中,记者发现,不少乘客对于女性车厢的设立还不适应。下午5时30分,记者来到地铁杨箕站的1号线屏蔽门处,发现“混入”女性车厢的男乘客不在少数。在往广州东站方向的地铁中,记者发现,由于乘客较多,许多男乘客也顾不上“绅士风度”,挤入了女性车厢。不论车厢内还是排队候车的乘客,女性车厢的男女比例与其他车厢并没有明显差异。而往西朗方向的地铁由于乘客相对较少,一些男乘客会主动走到临近屏蔽门候车。在连续驶过的三列地铁中,记者都发现,相邻车厢明显比女性车厢更加拥挤。也有男乘客在上车后“后知后觉”看见女性车厢的标识,便主动走到了隔壁车厢。

那么,面对近期出没的“地铁色狼”,女性车厢的设置是否能提升女乘客的安全感呢?记者在1号线公园前站随机采访了部分女乘客,得到的多数回应是:女性车厢能起到一定的倡导作用,但自己并没有寄望其能起到防色狼的作用,“真正的色狼还是敢登上女性车厢”。一些受访的女乘客表示,色狼往往利用早晚高峰地铁车厢内“人挤人”的时机作案,而女性车厢不是强制性的,并不能避免色狼“乘虚而入”。(滕源 刘勇)

媒体频频曝光“地铁公交色狼”

广州警方支招 “防狼七式”

广州警方提醒: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如果遭遇骚扰等不法侵害,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大胆呵斥对方,并寻求司乘人员和其他乘客帮助。警方支招:

第一式:勇敢面对,敢于用带有威慑力的眼神直视“色狼”,震慑其心理。

第二式:不要在靠车门位置站立,该位置显眼,容易被“色狼”盯上,也容易被“色狼”利用上下车拥挤实施骚扰。  

第三式:乘坐公交、地铁时,尽量选择女性乘客较多区域。上车后,注意观察周边状况,发现有面容及形迹可疑者,应尽量选择远离。

第四式:在受到骚扰的时候,要立即向司机或其他乘客寻求帮助。

第五式:大声质问对方的骚扰行为,引起周边乘客的注意。如果继续遭到骚扰,就可以动手还击,周边乘客会提供帮助。  

第六式:如果穿着高跟鞋,可以用鞋后跟猛踩“色狼”的脚,再说一声“对不起”。  

第七式:如果“色狼”行为十分严重,周边有证人或是证据,可进行还击,然后拨打110报警。

(张璐瑶 张毅涛 胡司文)

暗访

“地铁公交骚扰族”:被曝光后建新群 有人靠偷拍牟利

金羊网记者 谢杨柳 钟传芳 实习生 刘锦蓉 曾国青

近日来,“地铁公交色狼”骚扰女乘客的现象引发关注。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广州公安”发出预警,提醒女生注意各种“色狼”。“@广州公安”称:“一些猥琐男组建QQ群,在群里肆意讨论在地铁、公交上被骚扰的女性们,互相交流经验,并分享偷拍的视频和图片……”随着“地铁公交骚扰族”隐秘群体被曝光,腾讯、百度分别关停了多个QQ群、贴吧。然而,羊城晚报记者暗访发现,部分“骚扰族”被曝光后不以为耻,转而组建新群。

乱象

建群交流 兜售偷拍视频

17日,记者潜入一个当天组建的“公车交流群”。成员除分享作案成果、交流作案经验外,还共享相关图片、视频。这些“资源”大多直接分享在群内,有成员还将“资源”上传至百度网盘供下载。

群里一名猥琐男告诉记者,自己作案有固定模式:先在公交站找好目标并尾随上车,趁其投币时开闪光灯偷拍。他说:“投币的过程她会站着不动,而且不像车厢内人那么多。”

在暗访中记者了解到,“骚扰族”作案地点并不局限于公交车、地铁,商场、医院、电梯、楼道甚至大学课室,都是他们惯常作案的地方。

而这群人偷拍的图片、视频,还被用以买卖牟利。在一个相关网页上,记者找到还留存着的注册说明,据截图该网站上有“投稿赚RMB”等栏目。一些“地铁骚扰族”专门出售不雅视频。一名混迹于各相关QQ群的群友向记者兜售时说:“这些资源是我近两三年搜集来的,总共五六百部,20块钱全给你。”

随着“地铁公交色狼”群体被曝光,一些受害女性纷纷在网上发声。

律师

涉嫌犯罪 情节严重可入刑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告诉记者,偷拍女性私密部位的行为属于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骚扰族”的行为则属于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对于这两种行为,公安机关均可处以罚款或拘留。

如存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则可能触犯强制猥亵、侮辱罪,公安机关可依法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触犯强制猥亵、侮辱罪,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在网上买卖这类图片、视频的行为,朱永平律师解释,如果相关图片、视频可认定为淫秽物品,拍摄者涉嫌构成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但未进行牟利的,则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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