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僵而不死破产难是当下供给侧改革的难点。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裁定受理一批“僵尸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对104家“僵尸企业”宣告“死亡”。
此次涉及“僵尸企业”注册资本总金额近5亿元,是目前为止全国对“僵尸企业”进行的最大规模的司法清算。专家和企业界人士认为,这是破解企业退市难的一次积极探索。
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周焕然介绍,这批企业包括广东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广州汽车仪表厂、广州有色金属冶炼厂等,涵盖钢铁、外贸、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多数企业成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具有无资产、无账册、无人员安置等特点。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供给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到2018年底,要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此次集中对“僵尸企业”进行司法清算,广州中院创新采用了“竞争+打包+摇珠”相结合的方式:选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定25家管理人,将首批进入破产及强制清算程序的104家“僵尸企业”打包成20个“管理包”,再从入选的25家管理人中随机摇珠选定管理人。
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说:“这让有热情、有经验的管理人与经办法官高效对接,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更顺畅开展工作,缩短‘僵尸企业’清算环节的弹性时间,提高清算效率,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田子军经过摇珠被指定为4家“僵尸企业”的破产清算管理人。他说,将组建律师团队详细审查所有文件,并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同开展工作。
记者注意到,为加快出清“僵尸企业”,广州中院分类设置两条通道:对于法律关系清楚、能够快速出清终结的企业走快速通道,法院与税务、工商协调,帮助办理注销手续;对于存在大量衍生诉讼及其他严重影响清算进程事由的企业,经管理人、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决定,进入普通审理通道。
广州市国资委产权处处长罗子章说:“快速审理通道将法律规定的弹性时间压缩至最短,能够快速释放‘僵尸企业’占有的生产资源,调整优化企业结构和社会资源配置,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