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经验:19名河湖警长河上“打黑”
“河长重在日常巡查和管理,河湖警长更侧重利用侦查手段有力震慑涉水违法犯罪分子。”广州海珠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队长陈兀法介绍说。
2018年以来,海珠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度,大力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促使15条黑臭河涌中2条“长治久清”,6条“初见成效”,7条“基本达到不黑不臭”。
按区域流域相结合,海珠将河湖划分责任区域,对接河长体系,建立“1+18+N”的河湖警长制,即1个区级河湖总警长、18个街道河湖警长及社区民警、巡逻民警、治安民警、刑侦民警等多个警种。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区级河湖总警长”,全区18个街道属地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街级区域河湖警长”,实现“河湖长+河湖警长”机制的无缝对接,将公安执法力量融入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目前设有“河湖警长”的还有白云、从化、荔湾、南沙等区公安分局,成果显著。
全市推广:首先覆盖197条黑臭河涌
据悉,河湖警长制将首先覆盖全市197条黑臭河涌以及其他整治任务重、排污企业多的河湖,设置相应的河湖警长,明确区、镇河湖警长工作职责、考核方式和奖惩机制。各区将统筹整合区公安、环保、水务、城管、工信等多部门执法力量,建立处置联勤机制,对涉水违法行为打出“组合拳”,加大对涉水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涉水区域的巡逻守护,全力推动河湖警长工作制落地见效,为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8月22日,广州市河长办公布了新一期全市河长履职情况,基层河长巡河达标率与上报问题数量总体上均有所提升。
市河长办通报了2名履职不到位的村居级河长——花都区赤坭镇莲塘村村主任、村(居)级河长骆志全、番禺区沙湾镇龙湾村村主任、村(居)级河长梁惠文。据了解,骆志全在今年1月21日-8月4日期间(共28周),黑臭河湖巡查10次,巡河率15.38%,覆盖率23.08%;一般河湖巡查83次,巡河率62.5%,巡河不满足指导意见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市河长办通过查询骆志全的巡河轨迹,发现有多条轨迹在公路上,从巡河长度及时间计算,该河长巡河时速度多次超过25km/h,疑似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开启应付式巡河。且有一些巡河轨迹长度为零,不符合巡河指导意见。
番禺区沙湾镇龙湾村村主任、村(居)级河长梁惠文在今年1月21日-8月4日期间没有上报过问题。而市级巡查在其所辖的各河段内共计发现了7个问题,其中包括养殖污染、污水排放、违建等问题。
根据河长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显示,2019年7月1日-8月4日,基层河长巡河达标率有所提升。基层河长巡河上报问题情况也较好,上报问题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不过白云区河长上报问题情况较差。全市镇街级、村居级河长对黑臭河湖的巡河不达标,且0上报问题情况,最差的是白云区(镇街级河长有4人,村居级河长有20人);全市镇街级、村居级河长对一般河湖的巡河不达标且0上报问题情况,最差的也是白云区(镇街级河长有4人,村居级河长有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