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 日, 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19 年至2020 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今年指标到校比例为50%, 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近3 年在提前批统一计划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 分作为该校指标计划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指标到校”政策没变
办法明确,2020 年指标分配的比例是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其中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将部分指标计划直接分配到集团内农村初中和集团内上一年中考总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总分平均分的初中学校。
今 年是中考改革过渡期最后一年,“指标到校”政策与上年没有变化, 指标考生资格、指标分配比例、分配方式、投档录取规则等均保持不变。
今年参加“指标到校”高中学校范围保持不变,为广州市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以下简称“示范性普通高中”)。
分配流程分两个步骤
指标计划分配流程主要分为2个步骤:
一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按集团内农村初中和集团内上一年中考总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总分平均分的初中学校的指标考生数30:1 的比例, 确定直接分配给集团内相关初中的指标计划数。剔除面向集团直接分配的指标计划后,剩余指标计划则面向全市或本区分配。
二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剩余指标计划与未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按两级分配或一级分配模式分配给初中学校。指标计划分配由市招考办统一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
分配范围:
老三区视为三个招生区
指标计划分配范围为: 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面向 全市初中学校分配;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面向本区初中学校分配。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分配指标计划。有多个校区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按校区分配指标计划。
可以参加指标计划分配的学校是广州市十一个区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学校)。省、市属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参与指标分配。
市教育局提醒,具备资格的考生不可以报考所有指标计划,具备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分配到所在初中学校的省、市属及本区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具备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跨区生,只能报考学籍所在学校分配到的指标计划,不能报考户籍所在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
分数线:
近三年平均值下降20分
怎样填报指标计划志愿?
据介绍, 根据志愿批次设置,指标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指标计划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报,共设3 个指标计划志愿。
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近3 年在提前批统一计划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 分作为该校指标计划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当年未在提前批招生的,取当年学校除独立招生外的首批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计算, 最终计算时去尾取整)。
考生的投档分数只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和优先录取。
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剩余的指标计划将会并入该校提前批统一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各初中学校须在6 月5 日前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进入“申报审核—各类考生资格审核”栏目,对审核类别为“指标考生”的名单根据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于6月8 日-12 日在学校公示5 个工作日,广州招考网同步进行公示。6 月16 日前完成指标生报考资格异常情况及公示申诉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