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入选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日前,中央依法治国办公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记者从中获悉,南沙区从1847个市县政府中脱颖而出,成为首批40个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其中一员,也是广东省内唯一入选的行政区。
根据公示,为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经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根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自2019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一批主要面向市、县政府,今后拟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共有1847个市、县政府自愿申报,其中市级政府469个,县级政府1378个。
中央依法治国办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环节,根据整体协同推进各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综合考虑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确定了第一批拟命名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其中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共计4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24个。
公示显示,广大群众如有意见建议,可在6月19日至6月25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sfcj2019@163.com)向中央依法治国办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耿旭静 董业衡 通讯员林丹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