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工作会议在市政府礼堂举行,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就条例实施做出具体部署。广州计划打造“图书馆之城”,目标是到2020年,广州市实现约每8万人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3册公共图书馆藏书。
人均要有3册图书馆藏书
在无全国性图书馆法的大背景下,从今年5月1日开始,《条例》正式实施,广州成为全国第六个拥有地方性公共图书馆法规的城市。“这部《条例》出台历时10年,凝聚着心血和智慧。”陈建华说,广州为千年商都,同时也是世界文化名城,“这二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两翼齐飞,不可偏废。”
他表示,公共图书馆拥有率已经成为衡量一座城市文化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目前广州每80万人才拥有1座公共图书馆,与先进国家有巨大差距,与深圳、东莞、苏州等城市相比也有较大差距。陈建华说,截至2014年年底,广州市市属公共图书馆注册读者有154.8万人,但人均每年借书不到4本,平均到全市人口,每年人均借书不到0.5本,“说明阅读习惯缺乏是广州的普遍现象”。
为此,《条例》明确了图书馆事业发展目标,至2020年,广州市要实现约每8万人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3册公共图书馆藏书,“主要指标介乎于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和发达国家、地区标准之间,相当于香港地区当前公共图书馆发展水平,进入我国图书馆事业发达地区行列。”市文广新局局长陆志强表示。
第三方评估考核建设
对于公共图书馆的建设,《条例》提出建设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图书馆(室)及服务网点。对此,陈建华坦言:“下一步在街区建设图书馆工作任务还很重,老城区空间也比较狭窄。”
“我们现在评价一个区工作干得怎样,考核GDP、财政、科技等,文化同样要考核。”陈建华表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明确的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倒排时间表和工作进度,同时市文广新局要制定全市公共图书馆考核标准,将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管理、服务、效益等考核。
陈建华说,要根据《条例》,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的现象,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