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创委“三定方案”出炉
21日,广州市政府网站近日公布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创委”)“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人员)方案,从职责上看,该委取消了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职责,增加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职责。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广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州市科创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取消的职责包括市级层面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职责、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职责,以及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增加的职责只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职责一项。
该委划转的职责是将原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管理有关职责整合划入市科创委。转移的职责包括将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具体工作交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将创新型企业认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的具体工作交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