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广州市4部门联合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下称《导则》)。半个月过去,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是否得到了改善?新规的效果如何?
观察:一些停车区不合规
记者在清明假期走访花城大道、中山大道等路段沿线,发现人行道的护栏发生了明显变化:每隔一段距离便出现一个蓝底白字的醒目标志牌,上面写着“禁停单车”。然而,虽然在禁停标志正前方基本没单车停放,但往往一两米外的人行道或自行车道上,各种颜色的共享单车又“不约而同”地排起队来。
根据《导则》,“宽度3.5m以下以及设置停放区后不满足行人通行带最小宽度要求(一般道路最小宽度为2米、重要商业街最小宽度为4米)的人行道不应设置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停放区不得占用(占压)人行道上划设的既有非机动车道。”
此外,《导则》明确17种路段或位置不应设置停放区,其中包括人行天桥地道出入口。然而,记者走访发现,在花城大道和冼村路交界的过街地道出口,竟放置着某商家的告示牌:“共享自行车请停放在隧道旁。”导致十几辆共享单车紧邻隧道出口停放。在花城汇北侧的过街隧道,记者同样发现了停车区被设置在地道出入口的现象。
反馈:禁停标志指引不清
对于明显的禁停标志,为何一些市民“视而不见”?
在地铁5号线科韵路站B出口,记者发现一位准备将共享单车停在人行道护栏边的市民,旁边正有一块禁停标志。他说,自己看到标志了,可是“没有在附近找到专门停自行车的地方”,纠结后决定“别人停哪儿我也停哪儿”。
记者发现,该路段紧邻位于黄埔大道的两个公交站台,许多前往地铁站、公交站的市民需要在这里停放共享单车。可由于人行道较窄,这里是禁停单车的,也在护栏上设置了标志。“看见牌子了,可它禁停的范围又没有规定,我确实没有停在它(标志牌)前面。”一位市民觉得自己“理由充分”。
走访过程中,多位市民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了相同的困惑:“不让我停这里,那我该停在哪里?”
在太古汇附近的天河路核心路段,记者看到,这里的禁停标志上多了两行字:“请停至内街巷单车临时停放点”。在设有该类标志的路段,“视而不见”的现象有了明显改善。
如何更易找到可停放处?上海目前正推进停车位“电子地图”建设。据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总工程师徐道行介绍,未来哪些地方可停车、哪些地方不能停都能在地图上明确标记出来。
提醒:乱停致损或需赔偿
目前,大多数共享单车经营者已对规范停车地点做了明确要求。用户如因停车不当造成违法违规,或引起意外及纠纷等,应如何问责?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昭润称,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由于用户乱停放造成共享单车损毁的,应当由用户承担赔偿责任。若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原则上应由用户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经营者有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林昭润告诉记者,目前网上公开的判例中,暂未有因自行车乱停造成损害而承担责任的案例。但目前普遍存在因共享单车乱停放遭城管部门扣车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使用者或有责任配合企业取回车辆,并可能因此被企业予以“信用处罚”或扣除押金等。